发货地址定义及更改操作步骤 顺丰发货后能不能修改地址

一、手动发货 注:因为新上线电子功能,所以发货前需要先设置常用服务商,以便后续操作 。
1.后台左侧-
物流
-服务商管理-常用服务商2.在此处添加您的常用发货快递(最多20个),已选择的快递将会出现在「已选择的服务商」处
3.进入订单-待发订单-点击「发货」
4.在「物流选择」中选择已添加的常用快递 。如未添加常用快递,按照1和2的提示,在「服务商管理」中进行添加
注:手动输入单号发货地址无需选择
二、电子面单 ※使用此功能需要您已跟相应的快递公司达成合作,拥有了使用电子免单功能的权限
1.配送管理模块
注:商家需先设置常用服务商,以便后续操作 。
找到【物流】,包含发货地址管理、服务商管理,如下图:
1.1.设置发货地址
1.1.1.新建发货
点击“新建发货”,弹出新建框,录入信息,省、市、区为下拉框,详细地址手动填写 。“确认”后录入信息;“取消”不保留记录 。
注:1、最多添加100个发货地址;
2、相同地址不允许重复录入;
3、省、市、区、详细地址都为必填必选项,未填将报错“请填写完整地址信息”
1.1.2.已存在发货地址修改操作
已存在的发货地址点击修改后弹出修改框 。皆为必填必选项,未填写会报错 。
注:修改发货地址时,系统会校验该发货地址是否被电子面单调用,如是,则提示下图信息,无法修改 。
1.1.3已存在发货地址删除操作
已存在的发货地址操作删除,点击删除跳出确认框,确认即删除此条记录,取消,无操作记录 。
1.2.服务商管理设置
1.2.1 查看服务商
点击“服务商管理”-“新建服务商”,进入服务商列表
快递100已经接入电子面单服务的名单如下图:
1.2.2选择服务商
商家选择服务商之后,跳出信息申请页,下方设置“服务协议”和“提交”按钮 。必填项确认都填写完,选择提交,提交后信息暂存在平台 。
填写后系统会校验服务商和发货地址,一个发货地址在一个快递服务商只能申请一次,不可重复,重复会报错 。
资料填写完成之后,返回“服务商管理”页面,信息会在服务商管理中展示 。(服务商最多创建10组)
1.2.3.服务商修改

  • 点击服务商修改,弹出修改框,修改框信息中,结算账号和密码隐藏,其他信息展现 。
  • 结算账号部分隐去,选中展现空白框供商家输入;密码部分隐去,选中展现空白框供商家输入;
1.2.4.服务商删除
已存在服务商删除,点击删除,商家确认后,删除原服务商信息 。
  • 常用服务商
服务商列表,按快递100提供的服务商名称,按照首字母拼音排列,每个快递都可选,选中进入上方框中 。
注:电子面单服务商默认占据常用坑位(查询和发货),超过20个报错(20个为上限,即包含电子面单服务商最多有20个)
  • 展示位置
【发货地址定义及更改操作步骤 顺丰发货后能不能修改地址】2.电子面单如何使用
2.1 进入
订单管理-备货中订单-点击“发货”,进入发货操作页面 。
  • 物流公司
字段验证:商家选择物流公司时,系统验证选择的物流公司是否在“电子面单服务商”列表中有记录 。如有,展示如下界面(运单号)
可在物流单号后选择电子面单或手动输入 。
若在“电子面单服务商”列表中没有记录,商家输入物流信息、发货地址后可发货 。
商家选择物流公司前,填写物流单号,选择发货地址暂存,若选择了有电子面单的服务商且发货方式选择了电子面单,物流单号清空、置灰不可填 。
  • 发货信息展示
下拉读取【物流】-【发货地址管理】中的信息;【管理我的发货地址】跳转【物流】-【发货地址管理】
  • 订单信息展示
  • 商品信息展示
系统会读取订单中的商品信息(PS:购物车中,同一笔订单的不同商品如上图所示排列展示)
使用运费模板的订单,邮费计入订单信息 。
  • 按钮说明
打印电子面单:将必要参数通过api传输给快递100,获取运单信息,吊起打印机使用模板,需商家自行设置连接打印机 。
选择电子面单时系统会验证是否已选择物流公司和发货地址,如未选择、系统报错(点击发货按钮也会按照此逻辑进行校验)
验证商家选择的快递服务商+售后地址的组合在服务商列表中是否有匹配,若无,系统报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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