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秦皇岛通报网上反映鹏远公寓住宿费用等问题调查情况( 九 )

二是违背合同约定 , 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 鹏远公司与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签订的合同约定 , “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 ……收费许可以外的任何服务项目的收费须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 , 鹏远公司未经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书面同意 , 多次自行调整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

三是鹏远公司收取增值服务费不透明且存有虚构成本问题 。 鹏远公司收取的增值服务费未向学生明确公示每项具体服务的价格和提供服务的标准 , 存在年限、项目、成本虚构问题 , 如安装的空调、电热水器、木地板按3年摊销成本 , 未发生的大修费用记入收费项目等 。

四是存在捆绑消费现象 。 鹏远公司制定的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中 , 增值服务为整体捆绑消费 , 学生不能自由选择是否购买其中某项服务 , 只能一并缴纳总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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