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秦皇岛通报网上反映鹏远公寓住宿费用等问题调查情况( 八 )

(六)网上反映的未开发票及涉嫌偷漏税问题 。 经调查 , 鹏远公司收取的增值服务费有未开具发票情况 , 针对反映的问题 , 税务部门已对企业开展税务检查 。

四、当事双方履约尽责情况

联合工作组调查认为 , 鹏远公寓在住宿费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发网络热议 , 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 既涉及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发展问题 , 也存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未全部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问题 。

(一)鹏远公司:

一是未经批准和协商同意 , 擅自设立一人间、二人间、三人间 。 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三部门批复(冀价行费〔2004〕16号、冀价行费〔2007〕19号、冀价行费〔2007〕21号)中只批准了鹏远公寓四人间、六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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