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21人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五 )

  破解难题 , 积极履职

  据了解 , 穿山甲已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评估为极度濒危物种 , 由于物种较为原始 , 对生态系统依赖大、体温较低且体温调节能力差、食性特化、先天免疫基因缺乏、容易得病等原因 , 事实上很难人工圈养 。

  没有买卖 , 就没有杀戮 。 非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严重损害生物多样性 , 损害生态资源环境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该案被移送至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时 , 该院就积极开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调查核实和分析论证工作 。 提起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如何论证、如何确定诉讼请求、赔偿标准……一个个问题摆在眼前 , 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 , 无疑增加了办案难度 。

  案发后 , 金坛区检察院主动介入该案 , 一次次开展案例研讨 , 明确证据标准和补证方向 , 还专门找到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穿山甲专家组成员出具专家咨询意见 。 检察官为确保公益诉讼的可行性、权威性、精准性和典型性 , 层层破解难题 , 积极履职 , 结合专家意见 , 查阅大量资料 , 与多家单位会商涉案穿山甲的价值 , 最终依据原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及附件《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等相关规定 , 确定每只穿山甲按照8万元的标准收取资源破坏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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