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21人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三 )

  起初面对食客吃穿山甲的要求 , 被告人坦言也有过犹豫 , 担心出事 , 但最终抵不住利益的诱惑铤而走险 , 努力寻找穿山甲货源 , 并非法收购、出售 。

  2018年6月 , 两只活体穿山甲从上海市宝山区高某夫妇手中 , 以16640元的价格被出售给上海市嘉定区杜某;杜某以17800元的价格出售给江苏省溧阳市迟某;迟某以12000元的价格将其中一只出售给本市的李某 , 另一只以10000元的价格出售给本市的郑某夫妇;郑某夫妇又以11600元的价格转售给常州市金坛区沈某夫妇;沈某夫妇又以15780元的价格出售给本区的张某;张某只是帮忙跑腿找一家酒店加工穿山甲 , 就从中得利3800元;最终 , 这只穿山甲一个月之内经过6次转手后 , 以19580元的价格被端上了餐桌 。 从8000多元到1.9万元 , 每次转手都能从中获取1000多元到4000多元不等的利润 。

  据迟某夫妇交代 , 他们暗中贩卖穿山甲已有两三年 , 活体穿山甲每次进货量是一只或两只 , 冰冻穿山甲每次进货量是100斤左右 。 经查 , 迟某夫妇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活体5只 , 冻体189.7斤 , 熊掌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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