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推商会调解组织建设 化解民营经济纠纷( 五 )

  二要完善司法确认工作 , 为商会调解提供效力保障 。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 , 应当及时审查 , 依法确认 。 有条件的要积极开通在线调解平台 , 实现在线申请、在线确认 , 以提高工作效率 。

  三要加强制度建设 , 为诉讼与商会调解的衔接提供制度保障 。 要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 落实委派调解和委托调解机制 , 将适宜调解的纠纷分流至商会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 。 对于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 依法导入诉讼程序 , 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权 。

  问:如何为商会调解工作提供保障?

  答:一是加强信息保障 。 借助“网上工商联”建设 , 整合工商联及所属商会的调解资源 , 建立各类调解组织、调解员数据库、纠纷化解信息库 , 构建相互贯通、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的矛盾纠纷化解信息系统 。 创新开展在线解决纠纷 , 完善在线调解程序 。 人民法院与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 加强沟通交流 。 完善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 , 建立相关信息和纠纷处理的工作台帐 , 通过挖掘分析数据 , 研判纠纷类型特点、规律和问题 , 为更好地推进商会调解、做好纠纷预防提供数据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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