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公租房的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核定公租房租金标准,并结合市场物业行情适时调整 。市财政局负责将公租房租金收入及公租房建设、维护和管理等相关支出纳入预算管理 。

云南德宏公租房的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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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德宏公租房买卖政策及申请条件
宫鸿公租房买卖政策
端州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住房保障部门、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及相关单位开展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和审核工作 。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审核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相关财产,提出审核意见后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并负责所属住房分配后的管理 。区住房保障部门可以在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受理窗口,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正式审查 。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审核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并结合市场楼市适时调整 。市财政局负责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维护、管理等相关支出纳入预算管理 。市民政局负责核实贫困家庭、住房困难复员军人、军人烈士等群体的收入情况 。市公安局负责核实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身份信息和机动车所有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核实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市地方税务局负责核实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纳税情况,并提供纳税证明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从事工商经营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工商登记和注册资本进行核查 。
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区住房保障部门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调查方式,核实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住房、户籍等相关信息,并协助做好市、区住房分配的后续管理工作 。
【云南德宏公租房的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德宏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辖区城镇户籍,在本辖区工作或居住的;申请人配偶未在三水登记的,应视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城镇职工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含80%) 。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小于15㎡(含15㎡) 。
(4)没有租住的廉租房、直管公房或自办公房 。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财产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或委托拍卖该财产 。
未来,德宏将逐步建立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 。德宏2014年建成公租房3360套,2015年建成公租房3005套 。近日,德宏禅城区于2014年开始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与往年不同,2014年首次实施年度验收 。第一次农民工和德宏本地户籍人员分开申请,申请条件较往年宽松很多 。往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仅限于每年4月至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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