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的第340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 , 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山东省|山东一男一女大白天干丑事,钓鱼人将其拍下发到网上,网友:严惩】你喜欢钓鱼吗?期间有没有遇到过电鱼人 , 你又是怎么样处置的呢?对于屡禁不止的非法电鱼 , 你们有什么好的建议或意见吗?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 , 和大家一起来共同分享……
推荐阅读
- 池子|钓鱼的惨痛教训!云南一男子水库野钓一去不复返,网友:家破人亡
- 一男子为发泄情绪删光自己在职期间所写系统代码被判刑十个月
- 很多人对山东有误解,认为只吃煎饼卷大葱?看看真正的鲁菜有哪些
- 孟母三迁的故事发生在哪个省?
- 一男一女的情侣昵称有哪些?
- 清明节有什么风俗传统文化上山东菏泽曹县,清明节有什么风俗传统文化上山东菏泽-
- 齐国是现在的什么地方?
- 枣庄出的名人,枣庄有什么历史名人-
- 山东红宝石原石图片,山东 红宝石-
- 25号烟薯几月份有,山东烟薯25号几月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