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商企业如何进行税务风险防范?( 二 )
采用企业账户的微信、支付宝支付 , 不算现金方式支付;采用员工个人的微信、支付宝支付 , 会被认为现金方式支付 。
如发放给消费者个人的小额电子红包或优惠券等 , 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 不需取得个人出具的收款凭证或其他凭证 。 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须符合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
平台给投资人的微信红包 , 微信支付的交易记录、支付宝的支付账单详情均可截图打印 , 作为付款凭据税前扣除 , 若没有存在电商做促销活动给买家因购物或为下次购物可以抵现的现金券、消费券、抵扣券 , 可以凭借如下凭据税前扣除 , 否则存在汇算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风险 。
a.网络电商平台的促销活动的安排 。
b.消费者实际使用该优惠券的消费记录 。
c.网络电商平台实际支付优惠金额的资金划拨明细 。
来源: 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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