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摔婴只判3年是不是判轻了
1.恰恰相反,我反而觉得判重了; 2.理由如下: 截取新闻报道,当做本案的法律事实。 “今天上午,河南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对“河南林州警察摔婴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定故意伤害罪名成立,被告人郭增喜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当庭表示不再上诉。” “经鉴定,女婴的损伤已构成轻伤。” 我们可以得知,罪名是故意伤害罪,这个无异议。关键的是“轻伤”,这个直接决定量刑起点。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由此可知,因为是轻伤,本案被告人的量刑幅度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这是在这个幅度内最重的惩罚了。
此外,本案中, “郭增喜的辩护人河南兴亚律师事务所律师殷保明、陈晓解认为,被告人郭增喜系自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罪行;郭增喜摔伤女婴系酒后失控行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郭增喜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真诚悔罪,并且已经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应酌定从轻处罚。 ”
A.被告人系自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罪行,属于自首,那么自首有什么法律效力呢?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B.郭增喜摔伤女婴系酒后失控行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这个也成立,但影响不大。
C.郭增喜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真诚悔罪,并且已经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此处描述不妥,因为被害人是女婴,应当是取得被害人的监护人谅解),这个在实践很重要,很多犯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被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如果在二审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可以改判为死缓,保住一条命。
综上所述,其实从犯罪结果来看本案并不是一个恶劣的刑事案件毕竟只是轻伤,而且被告人还有一个法定减轻情节(自首)和一个酌定减轻情节(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监护人谅解),主要是因为被告人身份相对特殊,是本应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人民警察(公务员),而且对象是一个女婴(相当无辜、弱小),本来现在民众就对公务员相当不满,这样几种因素叠加在一起,经媒体爆料,必然引起广大民众的愤怒和密切关注,人人恨不得将其判死刑,导致本案社会影响恶劣。果然新闻评论中,又是一片不满嘲讽之声,这对本案审判人员势必或多或少施加舆论压力。
再补充刑法中的两个条文,这是刑法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了解法律的魅力。
第四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河南警察摔婴只判3年是不是判轻了】 不要因为被告人身份相对特殊,就丧失理性,就忽略罪犯的人权,毕竟罪犯也是人。
■网友的回复
裁判文书网还没找到有关判决书,如果鉴定结论没有问题的话,那判决应该没啥问题,而且正如 @楚云深所说,我也认为确实在有法定和酌定减轻的情节下依然顶格判刑过重。本案这么判开了个很不好的头,即在民意滔天的情况下,行为人很可能拒绝赔偿受害人相关损失。毕竟推行被害人原谅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尽量减轻被害人的损失,达到保护被害人权利的结果,然而我得承认这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拨混蛋/傻逼吵吵着钱能买一切吗拒绝行为人和家属的赔偿,要求法院重判行为人,你说你就为争口气富贵不能淫的我也敬你是条汉子,但你附带民事赔偿是个什么鬼?家属拒赔你撒泼打滚的又是闹哪样?此处有真实案例,简直沦为笑谈,虽然我很理解被害人和家属的心理,但他们的这种处理方式除了幼稚真没啥好评价的。本案看上去判轻的唯一理由是这个警察摔了个婴儿,但摔个婴儿轻伤和摔个成年人轻伤在法律上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侵害的人身健康权,一公斤的铁就真的比一公斤的棉花更重一点?从情节来看,在一个人肚皮上划上十来刀和一刀捅进去顺手一搅哪个看上去更恐怖?但哪个实际上更严重呢?
■网友的回复
感觉很扯淡,为什么是故意伤害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是不是应该从重判决?犯罪嫌疑人是执法者,知法犯法,是不是应该从重判决?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后没有自首,而是想尽办法掩盖罪行,逃避法律制裁,是否应该从重判决?
■网友的回复
回答的有点晚因为最近才刷到这个问题。先匿了再讲。
我。河南林州人。
我们本地人知道的和网上讲的很不一样。
网上说是什么“高高举起重重摔下”
我们知道的是,郭增喜是看着孩子可爱想抱着哄哄,但是喝多了不小心摔了。
至于事件怎么在网络上沸沸扬扬的——把这件事情发到网上的姓桑,是原人大代表,但是不是什么好人吧,算是个祸害,贪污受贿的甚至还有黑社会性质。最近刚刚锒铛入狱。
最后。我也不是太清楚再详细一点的事情了。这些如果有偏差以官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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