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远」这位国企董事长精挑细选行贿人,20年选了3个“老友”( 六 )

“政治新星”沦为阶下囚 获刑11年

2019年1月25日 , 经河南省检察院指定 , 鄢陵县检察院负责审理该案 。 办案检察官在阅卷和提审后发现 , 王志远认罪、悔罪供述稳定 , 不但如实供述了调查机关已掌握的涉嫌犯罪事实 , 而且主动供述了调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 , 具有坦白情节 。 同时 , 王志远在调查阶段已向监察机关退出了人民币749.5万余元赃款 。 办案检察官认为 , 王志远依法可获从轻或减轻处罚 。

经河南省鄢陵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 法院日前以受贿罪判处王志远有期徒刑十一年 , 并处罚金50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 。 被告人王志远当庭认罪 , 表示服从判决 , 不上诉 。 (采访人员李玉莹 整合 资料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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