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放大招!促进消费“20条”来了!三大亮点必看→( 六 )

  十一、支持绿色智能商品以旧换新 。 鼓励具备条件的流通企业回收消费者淘汰的废旧电子电器产品 , 折价置换超高清电视、节能冰箱、洗衣机、空调、智能手机等绿色、节能、智能电子电器产品 , 扩大绿色智能消费 。 有条件的地方对开展相关产品促销活动、建设信息平台和回收体系等给予一定支持 。 (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 。 鼓励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与文化、旅游、休闲等紧密结合 , 适当延长营业时间 , 开设深夜营业专区、24小时便利店和深夜食堂等特色餐饮街区 。 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大投入 , 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集聚区 , 完善夜间交通、安全、环境等配套措施 , 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拓宽假日消费空间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充分利用开放性公共空间 , 开设节假日步行街、周末大集、休闲文体专区等常态化消费场所 , 组织开展特色促消费活动 , 探索培育专业化经营管理主体 。 地方政府要结合实际给予规划引导、场地设施、交通安全保障等方面支持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搭建品牌商品营销平台 。 积极培育形成若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 引导自主品牌提升市场影响力和认知度 , 推动国内销售的国际品牌与发达国家市场在品质价格、上市时间、售后服务等方面同步接轨 。 因地制宜 , 创造条件 , 吸引知名品牌开设首店、首发新品 , 带动扩大消费 , 促进国内产业升级 。 保护和发展中华老字号品牌 , 对于中华老字号中确需保护的传统技艺 , 可按相关规定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资金 。 (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降低流通企业成本费用 。 推动工商用电同价政策尽快全面落实 。 各地不得干预连锁企业依法申请和享受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政策 。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鼓励流通企业研发创新 。 研究进一步扩大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 。 加大对国内不能生产、行业企业急需的高性能物流设备进口的支持力度 , 降低物流成本;研究将相关领域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 , 推动先进物流装备产业发展 , 加快推进现代物流发展 。 (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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