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狂飙》中警察差点丢枪后怕得要死!现实中丢枪后果有多严重?( 二 )


《纪律条令》第142条规定:违反装备管理规定 , 遗失、遗弃、损坏装备...情节较轻的 , 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 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 , 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
也就是说 , 只要把枪弄丢了 , 甭管找没找着 , 处分是肯定要吃一个 , 至于轻重 , 那就要看具体情节了 , 当然 , 光给处分肯定不够 , 《刑法》也对军人丢失武器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

《刑法》第四百四十条规定:违抗命令 , 遗弃武器装备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 , 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第四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失武器装备罪 , 是指军职人员遗失武器装备 , 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 犯本罪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部队毕竟是特殊群体 , 要是丢了枪找不到了 , 要是情节严重 , 不但当事人三年起步 , 还要连累上上下下一大帮子人吃瓜落 。
正因为国家对丢失枪支课以重刑 , 所以 , 一旦丢枪 , 所有人都会如临大敌 , 不挖地三尺决不罢休 , 但是世事无常 , 丢枪的事儿还是时有发生 。
丢枪的故事
2002年5月5日晚 , 江西某派出所所长梁某到当地一发廊洗头 , 因为嫌带的64式手枪碍事 , 就随手放到按摩床上 , 完事居然给忘了 。
当晚 , 发廊小姐曾某发现了梁某的手枪 , 并把它藏在自己的行李袋里 。 梁某回到单位想起来这事儿后 , 没有第一时间上报 , 而是先联系发廊老板 。

▲64式手枪
第二天早晨6点多 , 曾某本想以回家取衣服为由 , 携带装有枪支的行李袋溜之大吉 , 结果在等车时被闻讯赶来的发廊老板追上 , 搜出枪支 , 当场交还给随后赶来的梁某 。
梁某害怕挨收拾 , 在找到枪后居然私自把嫌疑人给放走了 , 两个月后 , 县公安局党委给予梁某行政记大过处分 , 并将其调出公安机关 。
这是丢了枪没啥严重后果 , 被自己及时找回来的 , 就是给了个处分 , 调离公安队伍 , 要不是自己及时找回来的 , 那处理就更重一些了 。
2014年3月21日傍晚 , 四川某公安局一派出所周某在县城进行私人活动 , 违反公安人员持枪管理规定 , 随身携带64式手枪 , 回家后 , 发现手枪丢失 。

枪丢了之后 , 周某一看自行找回无望 , 就把这情况上报了 , 为了找这把枪 , 全县公安出动排查 , 还悬赏5万元 。
找了整整一个星期 , 最后查明枪是被15岁的黄某和13岁的吴某偷走 , 就埋在县城附近的一块田埂里 , 随后 , 周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这是丢枪之后自己没找到 , 上报了由组织找到的 , 要是没找到的话 , 当事人就要吃牢饭了 。
2010年2月8日晚 , 广西某公安局新坪派出所周某 , 在随身携带配发的77式手枪(内有6发弹)的情况下 , 连赶三场饭局并醉倒街头 。
第二天凌晨5点多 , 周某总算是酒醒了 , 结果发现不但手枪、手提包和手机没了 , 连自己穿的外裤都丢了 。

▲77式手枪
可能是嫌丢人 , 也可能是过于自信自己能找回来 , 直到上午11点多 , 他才把丢枪的事儿向上级报告 , 可单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找到丢的枪 。
3月19日 , 周某到县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 , 后来周某被定为玩忽职守罪 ,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 缓刑一年 。
丢枪找不回来要吃牢饭 , 要是造成严重后果的话 , 也是一样吃牢饭 。
另外某市公安局治安科枪管员孙某 , 在2000年9月至2002年8月任职期间 , 私自借给朋友李某猎枪两支 , 还送他59式和64式手枪各两支 。

▲59式手枪
李某为了感谢孙某 , 送给他1200元香烟、3700元的手机一部及现金2万元 。 此后 , 尝到甜头的孙连科一发不可收拾 , 又将2支猎枪私自借给公安人员王某 , 将4支猎枪存放在朋友张某处 。
在此期间 , 孙私自借、送枪支及存枪的行为造成1人轻伤 , 1支59式手枪丢失 , 其后孙某因为“盘锦大案”被抓 。
案发前 , 他收回借出的枪支共8枝 , 其中59式军用手枪1支、猎枪7支 , 后经铁岭市银州区法院审理 , 孙某以滥用职权罪被判入狱3年 。
至于解放军就更不用说了 , 某电视台在录制《真正男子汉》的时候 , 某节目组成员在训练过程中丢了一支信号枪 , 节目组以为信号枪又不是能打死人的枪 , 丢了也没啥事 。
结果部队知道之后吓得够呛 , 整个部队出动拉网式排查去找这把信号枪 , 好在节目组活动范围有限 , 信号枪被安全找回来了 , 但估计负责管装备的少不了挨收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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