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招调工……深圳招调户口的流程是什么?( 三 )


为提高办事效率,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通过发送信息的方式及时通知拟招调人员有关事宜,该号码可供回复短信(收到请回复确认),但不具备回拔电话功能,可拨打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确认 。
个人申报招调工条件
根据《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规定,为加快我市高技术、高技能、高学历人才引进,经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权,深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被指定为我市唯一的个人申报代理机构,代理个人市外招调工手续 。
一、招调员工基本条件
1、具有城镇户籍(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当年公布的《深圳市招调员工职业工种目录》中对学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已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5、所从事的职业或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拟安排的职业对口;
6、申报招调前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费满半年以上(深圳市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毕业并同时取得我市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拟招调人员不受此规定限制);
7、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8、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9、身体健康 。
二、个人代理条件
在我市企业或其它用人单位(民办性质)工作,且在深圳缴纳工伤保险费满2年以上的下列条件之一的拟招调人员,可以申请代理个人市外招调手续:
1、经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技能鉴定获得紧缺急需高级以上(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招、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属于紧缺急需的技师,其招、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属已婚的,其配偶年龄可相应放宽,下同);
2、深圳市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毕业并同时取得我市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申报招调前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费满半年以上的限制);
3、在市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授予“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或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主办行业部门授予“深圳市XX行业技术能手”称号的;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学士以上学位的(调工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调工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
6、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调工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7、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且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负责)人;
8、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60万元人民币以上;
9、在深圳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累计在24万元人民币以上;
10、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 。
第1项至第6项属技术技能招调入户条件,第7项至第10项属投资纳税招调入户条件 。
第7项至第10项规定的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主、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必须连续3年在同一单位,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调工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
三、有关要求
1、招工 。指在户籍所在地未就业、无工作关系,符合深圳招入条件的,按招工办理 。
2、调工 。在深圳市外已就业、有人事档案、有工作关系且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人,按调工办理 。调出单位所在地与调工人员户籍所在地相符 。个人申请办理调工的,原本人身份必须是工人 。是干部身份的,不可办理调工手续 。
3、已婚拟招调人员,其配偶须为非失业人员并同时符合深圳市招调工的基本条件(即具有城镇户籍;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身体健康) 。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周一至周五办公,
节假日除外)
受理时间:2009年3月10日到2009年10月30日
受理部门:深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劳动事务代理部
受理地址:深圳市八卦二路612栋劳动就业大厦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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