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三天之内,她必火上热搜第一( 三 )



女性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 应该写进法律里 , 落实在执法的每一个环节 。
与阻止女性上学无缝衔接的 , 还有女性平等就业的权利 。
最近她姐写过几篇职场性别歧视的稿子 , 关于女性在职场被边缘化 , 关于同工同酬 。
女性在工作中遭遇的困境远不只这些 , 还有很多明晃晃写在招聘书上的“限男”二字 。
还有暗戳戳把女性赶出工作岗位的“延长女性产假” 。
还有恶臭的职场酒桌文化 , 女性难以成为公司高层的玻璃天花板……

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工作的权利 , 仍然道阻且长 。
上海团长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女性发挥了多大的力量 , 很多人却意识不到她们的功劳 , 疫情中需要个卫生巾都会被冷嘲热讽 。


乌克兰战争爆发 , 许多家庭在乌克兰代孕的事件重新浮现 。
这是一整条不断盘剥女性、把人沦为子宫的黑色产业链 。

还记得那篇《暖农村大龄男被窝工程》的文章 , 女性不仅被一些人看作子宫 , 还被更多人视为暖被窝的工具 。
要真正撬动重男轻女的根基 , 需要女性获得与男性一样的土地权、继承权、冠姓权 。

还有全职太太付出了太多不被看见的劳动:家务、生育、抚养子女、照顾老人……
还有紫丝带妈妈 , 她们的孩子被恶意藏匿 , 最基本的母子亲情权都被剥夺 。

当然我们更不能忘记那些周而复始、发生在社会暗角、学校、职场、酒桌、家庭内部、世界各处的性别暴力 。
那些离不了婚的绝望女性 , 还在遭受丈夫的毒打 , 反家暴法案不应沦为一纸空谈 。

拐卖案揭开了女性苦难史的天幕一角 , “买卖同罪”几个字应该入刑 。
我痛心高校女学生们还在一次又一次反抗学校对偷窥、偷拍事件的从轻处理 。
性骚扰事件一再发生、一再被姑息 , 说什么“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
但世界应该选择不去做那个危墙 。

我痛心还没有来月经就被性侵至孕的11岁少女 , 没能得到正确的帮助 , 堕入了被反复诱奸的黑暗里 。
什么时候“未成年人性教育”“提高性同意年龄”“性侵犯罪人员查询系统”能真的写进法律 , 落到实处 。

我最痛心的是林奕含 , 她留下字字含血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 拯救了无数黑暗中的女性 , 却最终没能拯救自己 。

而下一个房思琪般的受害者还在出现 , 而她依然求助无门 。

不能每一次遭受不公 , 都要女性去网络升堂、去滚钉板 , 把自己掰开了揉碎了 , 抱着玉石俱焚的决心 , 才能换来一丝同情和一点公平 。
倘若呼救的声音不够大 , 是不是正义便不会降临?
这些女性困境 , 舆论应该看见 , 法律制度更应该看见 。
只有真正写进法律条文里 , 才是世界走向男女平等、公平正义的第一步 。

如何参与草案的意见征集
同样按照上次填写意见的方法 , 点击网页:
http://www.npc.gov.cn/flcaw/userIndex.html?lid=ff8081817fd9859b01803fa7fcf65df5

进入草案征求界面 , 填写右方登录信息(省份、职业) , 可不必填写姓名、电子邮件和联系电话 。
点击“进入” 。

注意:
1.要点击具体条款 , 填写相应的建议 , 草案全文可参考右方PDF 。
2.每条意见不超过1000字 , 填完输入验证码 , 提交后再进入下一条 。
3.她姐汇总了上次的意见参考 , 增加了关于拐卖、偷拍等事项的意见 , 但建议不要复制粘贴 , 避免遇到“大量重复建议 , 怀疑是刷机”的无效操作 。
4.建议不要发泄情绪 , 譬如直接死刑、化学阉割、不少于50%等不会采纳 。

思路:1、补充遗漏事项;2、将模糊概念规定明确;3、增添惩罚措施;4、变事后惩罚为事前预防……
可供参考的意见如下——

建议:新闻媒体应提高性别平等意识 , 保护女性当事人隐私 , 不得以贬低女性、色情低俗标题侵害女性权益 。

建议:委员会女性占比应与居民、村民、职工中男女比例一致 , 建议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 并逐步提高女性占比 。

建议:应鼓励和培养女性管理者 , 逐步提高女性担任领导成员的比例 , 建议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 。

建议:禁止机构或个人实施代孕 。

建议:拐卖妇女买卖同责 。 买卖女性遗体 , 视同拐卖妇女 。 人口买卖等犯罪不适用于最高十五年的追诉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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