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能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制约学校发展的因素( 二 )


落实《意见》精神 , 激发中小学活力 , 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 。前提是管理和评价分开 。教育行政部门要管理好政策保障、经费支持和资源提供 , 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 。“办”的方面重在选人用人和把握政治方向 , 不宜过多干预具体办学过程中的路径选择和创新探索 。除了完成“规定动作” , 还应该允许甚至鼓励学校积极探索“自选动作” , 百花齐放 , 办出自己的特色 , 避免千校一面 。办学过程监管也有多种选择 , 可以实现监管过程化、维度多样化、评估数据化、认证常态化 , 激发办学活力 。
《意见》的出发点是好的 , 《意见》的具体内容是务实的 , 如果落实好 , 对激发中小学活力具有积极意义 。凡事都有轻重缓急 。我觉得应该从减少教育行政部门附属的非核心的、不必要的职能入手 。教育行政部门管得少 , 学校自然更有活力 。其他七个部门用自己的钥匙打开相应的锁 , 去掉束缚学校的锁链 , 给学校足够的自主权 , 这是激发学校活力的基础 。

创新是办学活力的源泉 。
增加办学内生动力 , 就要激发学校的创新发展活力 。它是创新办学活力的源泉信息资源网 。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创新管理方式 , 更多采取事中事后监管 , 区分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 , 着力加强分类管理 , 实施精准定向赋能 , 根据办学水平和管理能力构建差异化监管方式 。为了实现办学目标 , 学校可以进行文化引导 , 采取各种内部激励 , 通过评价促进教师成长 , 采取各种创新方法 , 达到促进学生不断发展的目的 。
目前各种检查、评比、监督、总结、抽查等 。对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造成了极大的干扰 。学校领导干部整天忙于收集材料、参加会议、做报告 , 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思考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的各方面创新 , 自然影响了办学活力 。
以“特色学校评估”为例 。一个学校要想打造出什么特色 , 只有通过多年的不断努力 , 才能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认可 。但目前的做法是 , 教育行政部门查阅学校整理的大量档案材料 , 听取学校的汇报 , 然后核定为某一方面的“特色学校” 。如果一个学校有很多特色 , 就要多准备材料 , 多做报告 , 先报区里的信息资源网 , 再报市里 , 省里 。学校领导的大量时间和精力都被应付各种检查、参加各种会议、参加各种汇报所占据 。
《意见》指出 , 要充分发挥校长作用 , 提高办学水平 。校长必须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花在学校的创新发展上 , 而不是去迎接各种检查、评比、汇报 。他们应该把校园还给校长、老师、学生 , 给他们提供空创新发展的空间 。教育主管部门在选拔任用校长时 , 要严把政治关、能力关 。送到学校后 , 要给校长们充分的自主权 , 给他们更多的创新空间空 , 而不是把校长们锁在一个无形的笼子里 , 说“有空就去哪儿” , 这是不可能有创新发展的 。
由于缺乏一个科学的办学质量和水平的评价体系 , 我们只能被动地接受盛行的以考试成绩和入学成绩为优劣标准的现实 。大多数学校都要以考试成绩为中心 , 没有创新的环境和勇气 , 也没有办法去谈学生可以自主选择的丰富多彩的课程和活动 , 甚至是稍微有点风险的体育或学习活动 , 因为他们害怕如果一些学生犯了错误 , 学校会不安 。学校为了安全 , 只能尽量让学生留在教室和学校 。这样的学校教育生命力何在?
激发中小学活力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 。《意见》的实施需要处理好多种关系 。要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 , 因地制宜、因校制宜 , 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 在规范办学和激发活力之间取得平衡 , 使办学主体具有自主性、创新性和选择性 , 为激发办学活力提供坚实保障 。
【方能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制约学校发展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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