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教室-地理教室-数字化史地教室建设解决方案( 二 )


2.布局要求
室内设备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 中 5.1 和 5.2 的相关规定 。
(1)书写板下沿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 1.00m~1.10m 。
(2)沿墙布置的课桌端部与墙面或壁柱、管道等墙面突出物的净距不宜小于 0.15m;
(3)课桌椅、橱柜等应根据不同教学模式的需求进行布局,确保不影响室内空间和走道的安全 。课桌椅在纵横排列时,应符合如下要求:
课桌椅的排距不宜小于 0.90m 。最前排课桌椅的前沿与前方书写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 2.20m;最后排课桌的后沿与前方书写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 9.00m;前排边座座椅与书写板远端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 30° 。最后排课桌椅之后应设横向疏散走道;自最后排课桌后沿至后墙面或固定家具的净距不应小于 1.10m 。室内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 0.60m 。教室两侧及后部的墙面设置开放式书架和数码相框等 。
(四)环境
1.通风与空气调节:室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室内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优先采用自然通风 。采用机械通风时,新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的有关规定 。
2.采光:室内采光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 的有关规定 。桌面采光系数不小于 2.0% 。窗户应安装窗帘 。
3.照明:室内照明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桌面维持平均照度不应小于 300lx,照度均匀度不小于 0.7 。书写板面维持平均照度不小于 500lx,照度均匀度不小于 0.8 。照明功率密度不大于 9W/㎡,眩光值不大于 16,显色指数不小于 80 。
4.噪声控制:室内噪声控制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的有关规定 。
(五)基础设施
1.墙地面:地面应采用耐磨、防滑、防尘、易清洁材料,应有防潮处理 。墙面平整,便于情境布置 。墙面应预留空调管洞 。
2.强电:室内电源插座、空调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设不同支路 。电源插座应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数量及位置满足教学设备配置使用需求 。
3.弱电:室内应覆盖无线 *** ,预留 *** 、广播、有线电视端口,端口数量和位置按设计要求配置 。
【历史教室-地理教室-数字化史地教室建设解决方案】五、设备配置目录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