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致人受伤后逃逸,男子被判拘役两个月

【醉酒驾驶致人受伤后逃逸,男子被判拘役两个月】近日 , 淮上法院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 , 被告人杨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人轻伤后逃逸 , 法院判决杨某拘役两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被告人杨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宋圩村道路行驶时 , 刮碰到同向前方被害人陈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致被害人陈某及乘车人陆某受伤 , 两车受损 。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杨某驾驶车辆逃逸 。 当日20时许 , 民警在被告人杨某家中将其抓获,并带至医院提取杨某血液送检 。 经鉴定,杨某血样检出乙醇含量118mg/100mL 。 经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认定,杨某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 案发后被告人杨某支付被害人医药费等22200元 。
庭审中 , 被告人杨某对自己的行为真诚悔过 , 并表示以后不再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 努力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
案件经法院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杨某构成危险驾驶罪 。 因其具有逃逸、赔偿经济损失、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 , 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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