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东的家园|个税“起征点”与“免征额”是两个不同含义的概念,你知道吗( 二 )


这篇文章真的不需要改动 , 依然还是可以拿来再看的 。 我在多个课堂上总是强调这样的观点:可以说的不够深入 , 但不能犯概念上的错误 , 这是硬伤 。 梨园行有句话叫“宁穿破、不穿错”也是这个理儿 。 在我国目前开征的税种里 , 增值税就是有起征点规定的 , 个人所得税的偶然所得中奖征税的起点也是起征点 。 但工资薪金所得以及目前的综合所得的计算却不是起征点的规定 。 目前可以也可以用更准确的表述:基本费用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 , 或许这样就回避了“起征点”与“免征额”的所谓争议 。 但最终还是那句话 , 该叫什么就是什么 , 不能将错就错 , 这是不严谨的表现 , 也是不科学的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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