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大盘等22只基金涨跌幅限制将提高至20%(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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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引入申报价格范围限制 。 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 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 需要注意的是 , 超过上述申报价格范围的订单 , 将暂存于交易主机 , 此时订单不在行情中显示 , 也不会撮合成交 , 待价格波动使该笔订单进入申报价格范围时 , 会自动参与竞价 , 成交前投资者可随时撤单 。
三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 。 创业板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盘中临时停牌的触发阈值为涨跌30%和60% , 停牌持续时间为10分钟 , 在警示交易风险的同时 , 保障交易连续性和市场价格发现功能 。 在盘中临时停牌期间 , 投资者可继续申报或撤销申报 。 复牌时 , 交易所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
四是调整单笔最高申报数量 。 创业板股票限价申报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万股 , 市价申报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5万股 。 如投资者提交的单笔申报数量超过要求 , 交易系统将直接拒单 。 需要注意的是 , 创业板单笔最小申报数量及变动单位没有变化 , 仍为100股或其整数倍 , 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的 , 应一次性卖出 。
五是新增股票及存托凭证特殊标识 。 除沿用新股上市首日证券简称首位字母“N”标识外 , 创业板注册制新股上市后次日至第五日 , 证券简称首位将标识字母“C” , 以提示不设涨跌幅限制的特别安排;上市时尚未盈利、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及具有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创业板股票或存托凭证 , 将新增“U”“W”“V”特殊标识 。
六是优化两融及转融通机制 。 创业板注册制首发股票自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转融通出借券源扩大 , 战略投资者可出借配售获得的股票;新推出转融通市场化约定申报方式 , 增加交易灵活性 , 提升交易效率 , 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当日可供投资者融券卖出 。
此外 , 创业板还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机制 , 调整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等 , 投资者应予以关注 。
五、请问创业板交易监管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深交所基于创业板市场特点 , 持续优化交易监管 , 着力增强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 , 筑牢市场交易风险防线 , 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实施 。一是强化交易制度建设 , 保障交易监管规范透明 。 发布《创业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 , 立足创业板市场特点 , 构建创业板异常交易行为监管体系 , 明确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股价、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买自卖或者互为对手方交易、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等5类异常交易监控指标 , 引导投资者合规交易创业板股票 。
二是充分尊重交易自由 , 切实保护合法交易权 。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 , 充分考虑深市中小市值公司多、交易活跃特点 , 把握好监管尺度 , 提高监管适应性 , 对不存在明显异常、不涉嫌违法违规的交易行为不干预 , 实施有弹性、有温度的监管 。
三是严守自律监管底线 , 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 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 , 强化重点监控账户管理 ,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快速定位异动账户 , 有效挖掘证券违法违规线索 , 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的异常交易及违法违规行为 , 切实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秩序 。
六、请介绍一下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新规落地执行情况 。
答: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新规发布并实施后 , 深交所采取系列措施 , 确保新规平稳执行 。 一是指导证券公司全力做好业务和技术相关实施准备 , 有序推进市场组织工作 。 二是及时配套发布相关业务和技术通知 , 持续更新有关问答 , 确保市场准确理解并执行创业板适当性要求 。 三是组织开展宣传培训等活动 , 全面、深入、持续做好投资者教育 。各证券公司高度重视 , 积极履行适当性管理职责 。 一是制定新版《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 修订相关业务办理流程 , 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 二是完成相关技术系统改造 , 参与深交所、中国结算和中证金融等联合组织的相关测试 。 三是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教育 , 突出规则制度解读 , 强化风险提示 , 主动提醒存量投资者签署新版风险揭示书 。
目前 , 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 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市场组织取得良好效果 。 下一步 , 深交所将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要求 , 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 , 护航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稳起步、开好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