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存在的意义是啥

因为缓期两年以后没有故意犯罪一般就改判无期了。题主不会以为两年以后一律执行死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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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死缓的仅有中国。所以个人认为死缓是对应中国不完善的“疑罪从无”制度——“疑罪从轻”而制定的。死缓出现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这一特殊刑事政策正是基于我国当时的特殊政治局面,“建国初期为了镇压反革命运动,为了实现严肃与谨慎相结合、分化瓦解反革命势力、保存劳动力以利于国家建设事业的原则,中共中央决定,清出的反革命分子,除罪不至死应判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管制的以外,凡应杀的,只杀引起群众愤恨的有其他严重罪行的有血债者;其余的一律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后来,死缓也适用其他应判别处死刑而又不必立即执行的反革命犯和刑事犯。”(引号内转自百度百科)这一政策类似于历史上的流放魏忠贤、软禁李煜。当然,主要怕错杀太多,有些人本是无罪的,被镇压后若一个不留,定然会引发祸患。搞司法实务,特别是刑庭里的人都知道,可杀可不杀的就不杀。本来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无罪推定原则,可杀可不杀之人多是存疑之案,依法应作出无罪判决,但中国司法现状对此类案件持“审慎”态度,法官内心也是基于有罪推定,但毕竟存疑,便轻判几分,于是死刑案件有疑点的就判成死缓,留一条命,避免他日若再出现“聂树斌”一般的情况,自己也不会落得太惨。
■网友的回复
死缓也是死刑的一种,就是看罪犯是不是还有救呗。一般死缓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就转无期,没有假释的话最多是35年牢。我觉得一个人坐35年牢一辈子也毁了。不见得就比一枪崩了惩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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