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不能乱当!村干部拿5000元补偿犯错党员,结果自己遭了殃

长江日报融媒体8月19日讯 “看到党员为集体的事情受了处分 , 我总觉得过意不去 , 所以想要给点补助弥补一下……”8月19日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先处分后补偿 岂能如此"厚爱"》 , 文中讲到 , 杭州市富阳区洞桥镇大溪村党委书记王荣华充“好人”补偿受处分的干部 , 结果自己遭了殃……

事情要从4年前说起 。

2015年4月 , 杭州市富阳区洞桥镇大溪村桥头文化公园项目在建设中涉嫌未经批准占用土地被处罚 , 村老年协会秘书长何某某是村委委托的此项目负责人 , 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此后 , 该村党委书记王荣华多次在班子会上提出 , 何某某为了村集体的工作“背了锅” , 村集体应给予其相应的经济补偿 。 村干部们觉得乡里乡亲的是得补偿一下 , 大多表示赞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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