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铁饭碗”!事业编取消!这些地方已经开始实施( 五 )

其人员可转为公务员 , 但编制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 。

对于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 如果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后 , 任务不足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 其人员也随之分流 。

这类事业单位职能任务: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 海事和航运管理(港口管理) , 公路行政管理 , 道路运输管理 , 动物卫生监督 , 移民管理 , 文物管理 。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人员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 2020年前将全部转企改制 。 转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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