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谈丨对“集体决策”的违规行为应严惩( 三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 , “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 ,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 ,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集体决策不是私车公养等“四风”新形式新表现的“挡箭牌” , 也不能成为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漂白剂” 。 只有用好制度的“刹车片”、打开监管的“探照灯”、通上纪律的“高压线” , 对违规的“集体决策”依纪依规依法严加查处 , 让“集体决策”者受到“集体问责” , 才能让那些变异的集体决策销声匿迹 , 让“集体决策”掩护下的“四风”和违规违纪问题无所遁形 。 (贾梦宇)
推荐阅读
- 「中国网财经」旗下项目曾因违规售房被曝光,常绿集团置业子公司上强执名单
- 中国基金报:竟敢违规承诺收益,又有私募基金被罚!证监局出手了
- 「新闻晨报」获刑1年,村医违规收治发热病人致3人确诊457人隔离
- 『电线』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今后这些行为无论大小,在杭州都能管了
- 「汽车资讯」压断传动轴引发事故,面包车违规装载2吨牛油
- 「冰川思想库」还敢出门闲逛?英国女子不好好在家隔离,违规出行被罚五千多,原创
- 旅法华人战报:被判公共服务,「新冠疫情」巴黎首例!违规外出五次
- 『限公司』东方日升旗下公司因环保违规被行政处罚10万元
- 『车与生活』最高1000元!驻马店市举报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奖励办法公布
- 四川乐山市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 系从外省违规调运仔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