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申报评审职称今后无需证明材料 实行“个人承诺制”

央广网济南2月14日消息(采访人员桂园)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职称申报评审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 积极推进职称工作“放管服”改革 , 着力解决群众在职称申报评审中的堵点难点 。 通知要求 , 合理确定职称申报的材料种类、数量和内容 , 取消不必要的证明和材料 。

今后在山东 , 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能正常查验学历信息或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能正常查验学位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 , 申报职称评审时不必再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

通知要求 , 各地各部门应合理确定职称申报的材料种类、数量和内容 , 取消不必要的证明和材料 , 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 , 可不再要求申报人另行提供 。 加强“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使用 , 及时将职称政策、申报流程、常见问题、咨询电话等信息在网站公布 。 要充分利用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查申报材料的功能 , 推进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线上线下融合 , 提高办事效率 , 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职称申报评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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