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已收到提案470件( 二 )

为了进一步严格审查标准 , 保证提案质量 , 本次大会提案将借鉴全国政协2017年10月印发的《提案审查工作细则》中有关“不予立案”的规定进行审查 。 提案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 。 提案审查组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初审 , 并提出予以立案和不予立案的意见 。 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组织相关同志对初审后的提案进行复审 。 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提案进行终审 。 由提案审查组选派一人 , 将初审、复审意见集中汇总后 , 向提案委员会汇报 , 并对建议不予立案的提案逐一提请提案委员会审查 。

会议期间 , 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以前收到的提案 , 列入本次会议提案审查范围;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提案 , 在大会闭幕前 , 视情况列入提案审查的范围;大会闭幕后送交的提案 , 作为平时提案处理 。 对未予立案的委员建议 , 将作为委员来信转有关部门研究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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