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责任制 用好监督权

  最高检确定46项改革任务

  完善责任制 用好监督权

  本报北京2月12日电 (采访人员彭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制定下发《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 , 共确定了6个方面46项改革任务 , 要求通过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制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等六大体系 , 推动检察职能得到全面、充分履行 。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表示 , 《改革规划》主要针对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两大方面问题 , 即司法体制改革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不成熟和检察工作总体上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 。 《改革规划》提出科学设置办案组织和办案团队、完善担任领导职务检察官办案制度、规范检察官办案权限、完善检察官业绩评价机制、完善案件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深化检务公开等8项制度 , 一方面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 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 , 真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 另一方面充分运用案件管理平台 , 实现对全员全过程的案件质量、效率监督管理 , 真正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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