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院原院长涉嫌受贿 帮他人拿业务“提成”435万

文章原始标题为:收435万“提成款”长春中院原院长涉嫌受贿

2018年6月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德友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双开 。 日前 ,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贾滋绿、李天舒单位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判决书披露了张德友的部分案情:张德友帮助同学所在的企业得到业务 , 而企业则送给张德友提成款435万多元作为回报 。

“博士院长”挑熟人收受钱物

今年54岁的张德友曾任白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等职务 , 2012年12月 , 时年47岁的张德友担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 值得注意的是 , 张德友是一名“博士院长” , 1996年 , 他进入吉林大学法学院进修法学专业 , 3年后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 6年后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 并进入沈阳农业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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