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 财政部:须对相关科研活动加强审查和监管( 四 )

  通知称 , 实施一次性项目综合绩效评价 。 不再单独组织技术验收、财务验收 , 合并有关验收程序 , 实施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 。 项目实施期满 ,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要求 , 严格按照任务书的约定 , 考核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 组织开展综合绩效评价 , 重视相关项目间的协同和项目对重点专项目标实现的支撑作用 。 结余经费的认定、留用与收回等按照综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执行 。

  通知明确 , 突出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评价 。 按照分类评价的要求 , 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重点评价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新规律的重大原创性和科学价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需求中关键科学问题的效能、支撑技术和产品开发的效果、代表性论文等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技术和产品开发类项目重点评价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关键部件等的创新性、成熟度、稳定性、可靠性 , 突出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及其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支撑引领行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的作用;应用示范类项目绩效评价以规模化应用、行业内推广为导向 , 重点评价集成性、先进性、经济适用性、辐射带动作用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 对提交评价的论文、专利等作出数量限制规定 , 不将“头衔”“帽子”“论文数量”“获得奖励”等作为评价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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