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文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二 )

  从发案领域看 , 涉及领域广泛 。 商品营销、房产投资、教育培训等传统领域仍时有案件发生 , 但网络借贷、投资理财、私募股权、养老服务等新兴领域已成为“重灾区” 。

  手法变异、欺骗性强也是非法集资犯罪的特点 。 为攫取暴利 , 不法分子花样翻新、手段升级 , 有的在闹市区租用高档写字楼、包装成实力雄厚的正规、连锁企业 , 实为骗人“陷阱”;有的歪曲“金融创新”等新理论 , 冒充“网络借贷”等新业态 , 混淆视听 。

  近期 , 我国各地有多家P2P网贷平台因非法集资与自设资金池被立案侦查 , 如何区分P2P平台业务是进行互联网金融创新 , 还是实施非法集资犯罪行为 , 也令投资者为之担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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