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进入部省共建行列( 三 )

  教育部、工信部、江苏省建立共建协作机制 , 加强沟通协调 , 加快推进各项重要任务的落实 。

  为对接国家“双一流”建设 , 2016年江苏启动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 , 出台了《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及其实施办法 。 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思路为“专项+综合” , 简要概括为“4+1+1” 。 “4”指的是四个专项建设 , 即江苏已经实施的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特聘教授计划、协同创新计划、品牌专业建设工程等四大专项 , 夯实高水平大学建设基础 。 2010年以来 , 省级财政累计投入四大专项建设经费达128亿元 。 “十三五”期间 , 江苏将持续实施四大专项 , 财政投入力度不减、滚动支持 , 预计每年投入17亿元左右 。

  “综合”指的是两项综合性支持 , 即两个“1” 。 第一个“1”指的是对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高校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 2018-2020年 , 江苏省级财政按照每年9.17亿元的专项经费额度支持1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 。 第二个“1”指的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培育)支持省属高校项目 。 自2017年起 , 江苏省级财政对重点支持高校给予每年每校1亿元左右的综合奖补经费 , 对培育支持高校给予每年每校3000万元左右的综合奖补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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