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这地方出新规!领导干部办婚丧喜庆向组织备案!( 四 )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办婚丧喜庆事宜 , 有哪些限制呢?用数字来说 , 就是“一二一” 。

第一个“一”是要作一次承诺 。 办事前 , 先承诺会移风易俗 , 并签承诺书 , 口说无凭 , 落纸为证 。

“二”是“两备案” 。 办事前 , 先备案;办事后 , 再备案 。

怎么备?有规定 。

县处级领导干部 , 包含非领导职务的 , 要向温州市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的党委或党工委、党组备案 , 还要报同级纪检组织备案 。 也就是说 , 要向三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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